“群众利益无小事,人民群众关心什么,我们就监督什么,人民群众痛恨什么,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。”今年以来,易门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,将监督延伸到“最后一公里”,对脱贫攻坚领域实施精准监督,以坚强的纪律作风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。
“你们家是哪一年脱贫的?帮扶责任人来过家里吗?家里享受过哪些扶贫政策?补助款有没有拿到?”
“我家是2016年脱贫的,脱贫后,帮扶责任人和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也时常来家里,关心我们,家里有困难也帮忙协调解决,现在栽烤烟、危房改造补助款也拿到了,养鸡养猪、种豌豆也有政策支持,生活越来越好了。”入户走访时,该县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说道。
在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,采取“体验式”“蹲点式”“点穴式”等机动灵活的监督方式,定期不定期重点对乡镇(街道)和县属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,不打招呼,随机抽取贫困户进行走访了解,着力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绩效,脱贫政策连续性、稳定性及脱贫摘帽后“不摘责任、不摘政策、不摘帮扶、不摘监管”的监督检查,保持脱贫摘帽后监督不松劲,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,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。
定位准才能责任清,责任清才能方向,找准职责定位,紧紧围绕“监督的再监督,检查的再检查”,把工作的切入点转变到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贯彻政策精神不到位、业务操作不规范、工作作风不扎实、组织领导不力等问题的再监督、再检查上,着力解决不愿监督、不敢监督、不会监督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,重点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担当、不作为问题;帮扶单位和干部玩忽职守、弄虚作假、劳民伤财问题;党员干部在扶贫项目、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中优亲厚友、截留挪用、虚报冒领、吃拿卡要等问题;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在落实扶贫政策的申报、审批、实施、验收等环节滥用职权、权钱交易、贪污腐败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执纪,精准打击,全面突破。
充分发挥监督“探头”作用,积极探索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监督责任的有效方法,抓好联动监督检查,由县纪委监委牵头,县级相关职能部门配合,紧扣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情况、扶贫和低保对象精准认定情况、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、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等工作重点,分自检自查、日常监督检查、集中监督检查、督促整改落实四个阶段,综合运用查阅资料、数据比对、走访调研、现场核查等方式,对收官之年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监督、再检查。对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、分析研判、筛选甄别、分类处置,着力发现扶贫领域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,助推精准脱贫。
监督检查以问责确保震慑常在,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坚持抓早抓小、快查快结,持续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,形成有力震慑。对于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一查到底、严惩不贷,严格落实“一案双查”,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,对因履职不力发生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,既查处当事人,又对负有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、领导责任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,确保扶贫工作务实、脱贫过程扎实、脱贫结果真实。以问责推动建章立制,针对扶贫领域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新动向、新情况,研判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,推动各部门扎紧制度笼子、堵塞制度漏洞,加强对直接掌管人、财、物等高风险部门和岗位的制约监督,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。
“决战之年,要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,集中解决好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、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,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盯住不放、精准施治,肃清脱贫攻坚路上的‘拦路虎’,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取得实效,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。”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。(李源 普治齐)